各乡镇(区、办)、市直各部门: 现将《2020年霸州市会计监督检查工作方案》,现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 霸州市财政局 2020年9月15日
2020 年霸州市会计监督检查 工作方案 根据《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 2020 年度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》(冀财监〔2020〕24 号)、廊坊市财政局关于印发《2020年廊坊市会计监督检查工作方案》的通知精神,为做好本年度全市会计监督检查工作,制定如下工作方案。 一、检查范围和重点 为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,服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,坚持主动防范、系统应对、标本兼治、守住底线的总体思路,结合实际工作情况,对重点行业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。重点关注其内部控制、资产质量和债务风险等情况,揭示风险隐患,有效防范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。 二、组织方式 (一)积极配合市县联动检查 按照今年的检查重点,廊坊市将选取部分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,采取上下联动、交叉检查的方式,由市财政局监督评价科人员带队,成员由各县(市、区)财政局监督评价科(股)业务骨干和会计师事务所人员组成。每个县检查 2 个单位。涉查单位按照随机抽取方式产生。 (二)开展霸州本市级单位检查 在联动检查的基础上,霸州市财政局监督评价科(股)同时对本市级单位开展检查。检查组成员由财政局监督科业务骨干带队,成员由业务骨干和会计师事务所人员组成。 三、时间步骤 (一)开展检查(9月 15日至 9月 26日) 1、安排部署。印发检查方案,部署检查工作任务,提出检查工作要求。 2、查前培训。结合检查任务,对检查组成员进行业务培训,确保检查工作顺利开展。 3、重点检查。检查组严格按照检查工作程序开展检查。 (二)资料上报 1、监督检查工作总结。检查总结要全面反映财政部门开展检查的整体情况,突出检查工作思路和取得的成效,归类梳理检查发现的问题,并就做好会计监督检查工作提出意见建议。 2、10月 15日前完成对廊坊上报工作。 四、工作要求 (一)切实履行财会监督主体责任 财政监督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,恪尽职守做好会计监督检查工作,对于查处问题提出可行性意见和建议,监督被查单位举一反三,逐一落实,整改到位。防范风险,将风险消灭于萌芽状态,为财政资金安全有效运转保驾护航。 二)严守监督检查廉政纪律 为了切实履行好财会监督主体责任,特此强调检查组成员必须遵守如下纪律: 一、八个不准 (一)不准接受被检查单位的超标住宿安排。 (二)不准违规使用被检查单位的交通工具。 (三)不准接受被检查单位安排的宴请、旅游、健身和娱乐 活动。 (四)不准收受被检查单位的礼品、礼金、消费卡、移动支 付红包、虚拟货币等。 (五)不准在被检查单位报销费用。 (六)不准利用检查工作便利谋取个人利益。 (七)不准接受他人请托,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瞒不报。 (八)未经财政部批准,不准对外公开发布或透露检查信息。 附件:检查清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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